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我市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把文化产业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推进“文化强市”战略,我市将建立文化产业项目库,面向社会征集文化产业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的目的
通过项目征集,进一步掌握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状况,加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完善文化产业布局,建设和培育一批重点文化项目和文化企业,形成较为完备的文化市场体系。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政府将在土地、税收、投融资及工商登记管理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并向市“1346”行动计划和省“861”计划项目库推荐。
二、项目征集的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综合分析文化产业及资源、市场、资本、技术和人才等相关要素情况,因地、因时制宜,突出重点,循序渐进。
2、兼顾两种属性,统一两个效益。重视文化产品兼具意识形态和产业两种属性,做到协调统一;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3、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积极推进文化创新。重视发挥国有资本在文化领域的主导作用,积极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应用先进科技手段,推进内容创新。
4、开放带动,市场运作。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发展战略;积极探索市场运作模式,增强项目操作性,培育新型市场主体。
5、实事求是,量力而行。项目的策划、实施要符合国家和省、市文化产业发展政策与规划,充分考虑社会发展的需求和资源优势,在充分调查和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项目。
三、项目征集的范围与条件
1、未来5-10年全市范围内在建、规划拟建的重大文化项目。
2、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的通知》(国统字[2004]24号文件)规定,文化产业项目范围包括九个大类、24个中类和80个小类(详见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网站swxcb.hefei.gov.cn分类参照表)。
3、申报项目要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影响力,或有利于彰显我市文化特色,或有利于促进文化产业升级,或有利于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4、 “十一五”时期,重点鼓励出版物流业、新闻传媒业、文化旅游休闲业、信息网络业、创意设计业、演艺娱乐业和体育产业等七大产业发展。
四、项目征集的时间及方式
1、首次项目集中征集时间为:2006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今后每年5月、11月为集中征集时间。各项目单位可根据市场需要,动态选报优秀文化产业项目。
2、各县(区)委宣传部、市直有关单位和各行业协会分别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将项目申报表和汇总表(可在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网站上下载)报送市委宣传部文化事业发展处,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单位可直接申报。联系人:张艳楼;电话/传真:3537521;电子信箱:hfwhcy3537521@163.com。
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
合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200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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