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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委要求清明期间做到文明祭祀

发布日期:2007-10-9 作者:

 


第 126 期

合肥市文明委办公室2006年3月 30日


市文明委要求清明期间做到文明祭祀

    市文明委文今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区、各相关部门严控清明期间市民祭祀烧纸钱、放爆竹等行为,引导市民摒弃陈规陋习,做到文明祭祀。
    一、加强重点区域的管理。4月1~10日,严禁在环城公园、机场、汽车站、火车站、街头游园、广场、体育场馆、文化场地、城市出入口、大中小学、幼儿园、医院周边,开发区以及二环以 内的主次干道上进行烧纸钱、放爆竹等祭祀活动。各责任单位要安排足够的管理力量,巡查巡访,及时发现劝阻。情节严重的,公安、城管、环保等执法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二、加强殡葬品市场的管理。工商等部门对制作、销售冥币等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和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公开曝光。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新闻媒体、各街道和社居委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市民充分认识到烧纸钱、放爆竹,既污染环境,又损害省会城市形象。大力倡导和鼓励以献一束花、植一棵树等绿色文明的方式寄托哀思。
    四、加强殡葬服务单位的安全工作。民政、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市民扫墓祭祀活动的范围、时间、路线进行科学合理安排,着力抓好扫墓防火工作,确保祭祀活动安全有序。
    五、全市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各级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从简祭祀、文明祭祀,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边的居民群众,弘扬中华民族厚养薄葬的传统美德,祭祀活动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
    报:郭金龙、王金山、孙金龙、臧世凯、张宏贵、赵世对、庄保斌同志,省文明办;吴存荣、黄同文、周富如、孙志刚、汪庭干、董昭礼、王林建、张晓麟、杨思松、孙家玉、何炳章、张雪平、安列、雍成瀚、储昭平同志
    抄:省直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文明办、省国资委文明办,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省、市各新闻单位
    发:各有关单位,各县区文明办

共印2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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