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组织机构 | 理论工作 | 新闻出版 | 宣传教育 | 文化建设 | 对外宣传 | 精神文明 | 自身建设
搜索:
·关于印发《全市县以上党委...
·关于开展2008年度新闻...
·关于开展2008年度政工...
·关于印发《全市县以上党委...
·关于举办2008.合肥休...
·关于公开征集文化产业项目...
·关于印发《全市县以上党委...
·合肥市文化创意产业资源(...
·关于确认陶淮等三十位同志...
·市政府表扬我部抗雪救灾工...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自身建设-班子建设

关于加强宣口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日期:2007-10-9 作者:

宣口各单位党委(党组),部管班子党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宣口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推进宣口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全省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若干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宣口实际,现就加强宣口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深刻认识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重要性
    ㈠、近年来,宣口各单位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总体上是好的,特别是通过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不断提高,领导班子中的民主氛围更加浓厚,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制度逐步健全,能较好地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在一些领导班子中,有的发扬民主不够,有的正确集中不够,有的决策后执行不力;有的领导班子片面维护本单位利益,政令不通;有的领导班子成员不团结,搞内耗;有的领导班子有章不循,有制不依,缺乏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别是一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的不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对民主集中制的知识、原则、程序和要求知之不多,缺少经验;有的不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由于综合协调能力和驾驭全局能力不强,缺乏实行正确集中的能力,形不成领导核心,导致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有的不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担心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会影响个人的“利益”、“权威”;也有的受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把所在单位视为个人的“领地”,习惯于搞“家长制”、“一言堂”。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班子的团结,制约了正确的决策,延缓了宣口各项事业改革与发展步伐。
    ㈡、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党内生活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能不能贯彻执行好民主集中制,直接关系到一个班子整体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一个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实现。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极端重要性。
    1、坚持民主集中制是保证班子团结和行动一致的重要前提。宣口各单位领导干部只有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贯彻执行好民主集中制,才能使广大党员、职工在思想和行动上坚决服从领导班子的统一部署,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2、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重要手段。市场经济条件下,难以预测的因素很多,只有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民主科学决策制度,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才能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3、坚持民主集中制是保持宣口领导干部清正廉洁的重要保证。在新形势下,领导干部能否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关键要看民主集中制坚持得好不好。只有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对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监管,才能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保持清正廉洁。
    二、加强教育,增强宣口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
    ㈢、宣口各单位领导班子要把强化民主集中制教育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健全党内政治生活、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为目标,以班子和干部自身建设为重点,着重开展好四个方面的教育,即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性和必要性教育,民主集中制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教育,贯彻民主集中制方式方法教育,民主意识和群众观念教育。通过教育,使宣口各单位领导干部强化民主集中制的意识,懂得民主集中制的规矩,养成按民主集中制办事的习惯,逐步提高民主决策能力、团结协调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能力。
㈣、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切实保证教育活动的效果。要把民主集中制作为班子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联系实际集中学习一次。市委宣传部结合干部培训工作,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宣口各单位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定期举办民主集中制专题培训班。加强对新进班子成员的民主集中制教育,通过任前谈话、举办民主集中制理论研讨等方式,及时抓好教育培训,尽快提高其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理论水平和实际运用能力。
    三、坚持原则和程序,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㈤、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保持协调高效运转,增强整体合力。
    需由各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策的重大事项内容包括: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措施;贯彻上级重要会议、文件、重大决策部署和其他重要精神的措施;落实本级班子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部署的措施。
    2、以本级党政名义发出的涉及全局工作的文件,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本单位党政工作报告;决定召开本级党政重要会议的议题及议程。
    3、本单位发展方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重大项目方案;财务预决算、资产重组和重大的资金运作方案;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制度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和需要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重大问题。
    4、本单位干部培养教育、选拔任用、管理监督中的重要问题,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重要问题;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宣传思想工作、群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5、需要由党政会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以上事项中,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的,必须依法办理。
    ㈥、决策前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制定议案。在重大决策作出之前,必须先行调研,掌握上情、摸清下情、了解外情,为科学决策奠定基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操作性强的议题方案。对于重大议题,要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纠错改正机制。有组织地广泛联系专家学者,建立多种形式的决策咨询机制和信息支持系统。
    ㈦、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决策。凡属研究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决策,宣口各单位始终都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会前要在班子内部提前告知,让班子成员充分酝酿。要充分讨论,集体决策。重大事项应当进行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可进行表决;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如果同时讨论多个议题,必须逐项表决。表决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记录在案。未到会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应在会上予以转达,但不计入票数。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对于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
    ㈧、决策后明确责任,保证决策实施。对各项重大决策,要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向班子集体汇报和跟踪调查制度,班子成员要对重要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将分管工作和抓具体项目的落实情况向班子集体汇报,形成相互评议、共同监督、分工合作的机制,使决策真正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出现“决而不行”、“行而无果”的现象。
    四、完善制度,逐步规范民主集中制建设
    ㈨、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各单位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次数。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深入查找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班子成员要互相谈心,增强团结。在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要着重检查自己在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坚决克服“批评他人提希望、自我批评摆情况”的现象。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职工通报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要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解决问题作为评价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标准。
    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进行自我检查和剖析,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督导。建立和完善上级党组织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检查考核制度。对不符合要求、走过场的,要责令重开。
    ㈩、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改进干部考察方法、落实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进一步提高宣口干部工作质量。对违反《条例》规定的,严肃追究,坚决查处。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建立科学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机制。逐步完善干部实绩考核办法,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
    五、加强领导与监督,确保民主集中制工作的有效落实
    (十一)、市直宣口各单位党委(党组)对所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负领导责任。各企事业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发挥关键作用,负有直接责任,应当成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楷模。要带头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自觉将自己置于集体领导之下,不擅自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要带头发扬党内民主,切实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集思广益,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要带头实行正确的集中,在重要问题需要作出决定时,切实负起责任,发挥核心作用,敢于和善于集中,果断进行决策,遇到问题不上推下卸、文过饰非;要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上级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职工的监督;要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处理好与班子其他成员的关系,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和促进领导班子的团结;要增强抓班子带队伍的意识,坚持原则,敢于负责,教育和引导班子成员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对班子成员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出现的问题要认真解决,决不能回避矛盾,更不能放任自流。
    (十二)、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完善监督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双向监督体系。部管班子每年都要对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将自查情况分别报主管单位党委(党组)和市委宣传部,并向本级党组织通报。市委宣传部定期检查或抽查部管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领导班子是否认真坚持了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重要决策,在班子内部重大事项决策是否切实履行了规定的程序,重要干部的任免和人事调动是否严格执行了有关规定,领导班子内部是否形成了民主、团结、健康的政治风气,党员和职工的民主权利是否得到了应有的保障。市委宣传部将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作为评价部管班子状况和干部德才表现的重要依据。为严肃纪律,对违反民主集中制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处分的处分,问题严重的,该调整的及时调整,该撤换的坚决撤换。建立干部谈话制度,市委宣传部领导每年与部管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沟通思想,提出加强和改进民主集中制建设的指导意见。
    (十三)、拓宽监督渠道,扩大监督效果。坚持和健全两年一度的职工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对在民主评议中不称职率较高的干部,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健全来信来访、信息反馈等工作制度,保证宣口各单位党员、职工的意见能及时反映上来。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水平。

                                                                    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
                                                                   二OO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 高级搜索 | 站点导航| 联系我们
合肥市委宣传部 版权所有 地址 :合肥市政务新区 设计制作 紫光软件
cms,网站管理,网站内容管理,内容发布系统,信息采集,免费下载CMS,免费cms,内容管理系统, 个性化门户,全文检索,个人门户,建站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