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0 期
合肥市文明委办公室2006年3月28日
包河区严格按照市文明委要求 对属地单位整治“四乱”工作进行督查
在3月15日市文明委召开的主任办公(扩大)会议上,市文明委明确要求各区要加强对街道属地单位整治“四乱”工作的督促检查,并于3月25日前准时上报督查结果。截至3月25日,包河区按照市文明委的要求,动真格,准时于3月25日前对辖区驻地单位整治“四乱”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并评出最好、最差单位上报市文明委。 包河区的具体督查结果是:1、宁国路街道辖区整治“四乱”工作最好单位:省审计厅,最差单位:省艺校生活区。2、芜湖路街道辖区整治“四乱”工作最好单位:合肥二中,最差单位:曙光路菜市场。3、巢湖路街道辖区整治“四乱”工作最好单位:富安物业公司,最差单位:徽州府大酒楼。4、常青街道辖区整治“四乱”工作最好单位:合肥红房子医院,最差单位:省建三公司四工区。5、骆岗街道辖区整治“四乱”工作最好单位:王小郢污水处理厂,最差单位:市防洪办。 报:郭金龙、王金山、孙金龙、臧世凯、张宏贵、赵世对、庄保斌同志,省文明办;吴存荣、黄同文、周富如、孙志刚、汪庭干、董昭礼、王林建、张晓麟、杨思松、孙家玉、何炳章、张雪平、安列、雍成瀚、储昭平同志 抄:省直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文明办、省国资委文明办,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省、市各新闻单位 发:各有关单位,各县区文明办
共印26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