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7 期
合肥市文明委办公室2006年3月 31日
文明委要求有关部门 尽快采取整改措施保障盲人行路权益
根据盲人的强烈诉求,市文明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23条道路的盲道进行了暗访。暗访结果如下: 1、单位车辆占用盲道。芜湖路南侧有16家单位66辆汽车,临淮路3辆,潜山北路3个单位3辆车。 2、万亭书报亭占用盲道。马鞍山路西侧苏果平价店。 3、多辆自行车占用盲道。芜湖路南侧乒乓世界,马鞍山路西侧苏果平价店、苏宁电器,淮河路鼓楼商厦北侧(市公安局竖有自行车停放牌)、肯德基、东亚快餐门前,颍上路庐阳区百帮就业一条街。 4、供电设施占用盲道。芜湖路南侧上岛咖啡、中国建设银行门前,马鞍山路西侧苏宁电器门前,长丰路东侧香港咖啡店门前,陈村路,长丰路香湾假日咖啡馆门前。 5、装潢材料占用盲道。淮河路步行街安徽博大装潢公司、金皇冠东侧。 6、盲道破损。马鞍山路西侧荆山酒楼门前,长丰路东侧琥珀北村68幢、70幢之间,临泉路海鹏富康专卖店门前。 7、盲道修建不规范。新修的淠河路凤凰城家家景园门前盲道没有起始标志。 8、电话亭占用盲道。青阳北路。 9、修车占用盲道。天长路重庆长安之星、东至路“老妈”专业电工汽车美容店、长丰路东宝汽车美容店。 10、商家人为占用盲道。潜山北路凤凰城家家景园售楼处,在门前6米长的盲道上摆花盆。 市文明委要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各区市容局、市供电公司、万亭报亭公司等单位,尽快采取整改措施,保障盲人的行路权益。
三家“文明单位”被撤称号
在昨天下午的全市文明创建工作会议上,市文明委通报了对全市各街道督查驻地单位整治“四乱”工作的情况,并宣布按照程序撤销安徽省蜀山监狱、工商银行庐东支行、蜀山区妇幼保健站“合肥市文明单位”称号。建议合肥市爱卫会同时撤销安徽省蜀山监狱“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报:郭金龙、王金山、孙金龙、臧世凯、张宏贵、赵世对、庄保斌同志,省文明办;吴存荣、黄同文、周富如、孙志刚、汪庭干、董昭礼、王林建、张晓麟、杨思松、孙家玉、何炳章、张雪平、安列、雍成瀚、储昭平同志 抄:省直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文明办、省国资委文明办,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省、市各新闻单位 发:各有关单位,各县区文明办
共印2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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